- 价格¥66.00
化妆品申报说明
一、相关法律法规
1、总局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 第265号)
附件:《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
附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
4、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7、2007年8月27日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0号)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
二、化妆品的申报过程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须取得注册后方可生产(仅用于注册用除外)。
10种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包含美白)和防晒。
3、新原料审批。
4、进口化妆品审批。